江北新区兵团来服务,这次大学招聘会有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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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又是一年招骋季,将要遭遇见习的大四学员们经常亮相各种招聘会现场。前不久,在南京电子信息工程高校内举行了一场大学毕业生人才招聘会,好几家公司开展现场招聘会,重点区域综合性城市管理局稽查总队也开设了劳动保障咨询点,当场为高等院校莘莘学子出示劳动者咨询。

招聘会现场,执法人员为报名参加人才招聘会的在校大学生宣传策划《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政策法规现行政策,告之劳动维权方式,警告在校大学生留意“合同书圈套”,提高劳动维权观念。另外,对于在校大学生的当场咨询,点到点宣传策划有关法律法规与有效提议。

“用人公司不肯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只想要签署就业协议书,那样行吗?”同学们小吴向执法人员咨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要求:创建劳务关系,理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创建劳务关系,未另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理应自劳动力生效日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公司不肯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一旦造成劳务纠纷,毕业生就业人群合法权利难以有一定的确保,提议依规依规与用人公司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执法人员细心细腻解疑释惑。

咨询工作人员纷至沓来,劳动保障咨询点也吸引住了到场的招骋公司人事助理前去咨询,对于加班加点时间、薪酬派发、劳动者劳动力规章制度制订等有关难题,执法人员一一解释,并明确提出有效提议,遭受到场公司的一致五星好评。

根据当场咨询与沟通交流相通,稽查工作人员更为清楚的把握了大学生毕业人群所关心的关键,也依规依规的解释了在校大学生们所明确提出的疑惑和忧虑,让在校大学生对生疏的初入职场拥有基本的认知能力与掌握,也了解了依规维护保养劳动者利益的单位与方式,获得了不错的社会发展实际效果。

下一步,新城区总队将再次下手梳理大学生毕业所关注的劳动保障相关难题,深层次学员人群,不断进行劳动保障咨询主题活动,全力以赴保驾护航毕业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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