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江苏省医保局公布《关于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的通知》
在其中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PCR 法)拟订为 120 元 / 次
新式冠状病毒抗原(包含总抗原、IgM、IgG)检验拟订为 40 元 / 次
实际通告以下:
一、减少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式冠状病毒抗体检测等新项目价格。调节后价格为最大具体指导价格,不可上调。
二、患者住院治疗期内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不超过2次。依照卫生健康单位技术标准规定执行混样检验的,混样检验按具体检验总数均值平摊收费。
三、公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式冠状病毒抗体检测所应用的血液制品实验试剂归属于政府部门调拔、社会捐赠的,不可向患者扣除检测费用。
四、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式冠状病毒抗体检测新项目的医疗保险付款类型为“丙”类。新冠肺炎诊断和密切接触按“甲”类付款。肺炎疫情常态防治期内,应检尽检群体中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治疗患者,医保统筹股票基金按“甲”类付款1次。
通告自今年7月4日起实行
各公办定点医疗机构理应立即搞好价格公示公告工作中
严苛依照要求向患者出示服务项目并扣除花费
标准健康服务价格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