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减、缓
为轻企业承担
适用企业稳定身心健康发展趋势
重点区域社保中心
将进一步减少企业职工医疗保险
和工伤险单位缴费费率
为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筹谋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关键重要批示,进一步缓解企业承担,适用企业稳定身心健康发展趋势,重点区域社保中心严格遵守南京市社保局、档案局、税局等三单位公布分阶段免减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在3月至11月实行分阶段免、减、缓现行政策,进一步减少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险单位缴费费率。
(一)全省行政机关工作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不会改变,仍按市医保局、财政局、市税务局本来缴费费率实行。
(二)别的企业按环节实行,南京市分单位、分保险险种、分限期执行分阶段免减社会保险费,关键包含免、减、缓三类。
一是免
2020 年 2 月至 6 月,免税中小型微企业及以单位方法参保的个体户应交纳的企业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工伤险、失业险(下称三项社保)单位缴费一部分。
二是减
2020 年 2 月至 4 月,递减征缴各种大中型企业及社团组织、民非组织企业等别的参保单位(没有行政机关工作单位)应交纳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一部分。2020 年 2 月至 6 月,递减征缴各种单位(没有行政机关工作单位)及以单位方法参保的个体户应交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医保(没有生育险)单位缴费一部分。
受肺炎疫情危害企业安全生产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办理缓交三项社会保险费。
今年各种参保目标员工医保、工伤险缴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