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家长找中介买学区房,付了37万后竟不知谁是真房主

频道:南京 日期: 浏览:398

为买学位房给孩子上学,

江苏淮安市吴某根据中介公司选购二手房,

签过合同书依次

付款意向金、介绍费、首付款等

共 37 万余元后,

吴某发觉另一方并不是真实的房主……

此前,吴某将 " 卖家 " 和中介公司告到法院,

直至开庭审理前,

中介公司仍不清楚到底是谁真房主。

图自视觉中国

新闻记者掌握到,2019 年,吴某提前准备选购一套坐落于天津市某住宅小区的二手房用以定居及儿女念书应用。中介公司廖某向吴某详细介绍,称王某在该小区域内有一套二手房欲售卖。迅速,三方碰面就房子的价钱及什么时候产权过户开展了商议。

在这里全过程中,吴某因初次选购二手房而且过度信赖中介公司廖某,在未查询房地产房权证属登记书的状况下,向王某交货了买房意向金 5 万余元,彼此签署了房产买卖合同书,另外吴某向廖某缴纳了介绍费 2 万余元。后吴某依据合同书承诺向王某付款了首付 30 万余元,但王某却以各种各样原因推诿没去申请办理产权过户。

之后,吴某掌握到王某并不是涉案房地产的具体备案使用者,该房地产具体使用者邓某由于欠王某贷款无法偿还,虽口头上愿意由王某委托卖房子偿还债务,但在事后商谈中,邓某仍未紧密配合,造成涉案房地产一拖再拖没法产权过户。中介公司廖某直到案子开庭审理前乃至都不清楚房子的真正房主,造成吴某无法对所买房产的具体情况全方位掌握。

前不久,天津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子开展了判决,经案件审理觉得,王某并不是涉案房地产具体使用者,没有权利房产出售。吴某与王某造成起诉纠纷案件,危害了受托人吴某的权益,廖某获得的提成理应给予退还,遂裁定廖某退还吴某计付的提成 2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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