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泰山街道综合性执法中队收到群众寻求帮助,体现小区有业主毁坏园林绿化,而且违反规定设定斜坡,期待执法单位可以帮助解决。
收到举报后,山东泰山中队执法队员联络小区物业管理,第一时间赶来当场开展勘测。当场发觉,坐落于小区某栋1楼门口,大概有5平方米上下的园林绿化已被毁坏,而且混凝土浇筑了水泥地面坪,另外,业主又私开一道约长2米、砖混建筑结构的斜陂,比较严重危害了小区自然环境。
执法队员马上联络了该户业主,业主王某获知执法队员的致胜后看起来十分排斥,称是自身院子,谁也没有权利干涉。而在一旁的物业管理工作员则表明,这儿是城市绿地而并不是个人院落,早期在工程施工的情况下物业管理方早已喊停过数次,但是王某压根不听。执法队员向业主说明其个人行为早已违背了有关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一切企业和本人都不可私自占有城市园林绿化商业用地,违反者可惩处每平方米五百元至一千元的处罚。另外,你私开斜坡的个人行为早已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你要马上整顿。”王某这时有点儿慌了神,表明自身当时设定斜坡仅仅以便可以便捷交通出行,“从大门口走,要绕一个大圈才可以离去小区,如今在阳台这里弄一个出入口可省许多 路呢。”此刻许多 看热闹的业主也竞相斥责王某的个人行为:“你是便捷了,但是假如每家每户都跟你学,那大家小区会变为什么样子!不可以以放弃大家全部业主的权益为成本吧?”在执法队员的细心劝导下,王某最后愿意拆卸斜坡。
当日中午,山东泰山中队机构职工和机械设备,对业主违反规定设定的斜坡开展拆卸,另外勒令业主尽快地恢复园林绿化,还小区一片翠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