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动作
引起了一场不幸
在江苏宜兴市
一位大妈捡行走上一只纸箱
纸箱主人家骑自行车讨回时遇车祸事故不幸身亡
大妈被追究责任理赔32余万元
彼此速度闹上法院……
这是什么原因?
事儿产生在17年九月份
史大妈骑电动车历经街口时
捡了一个纸箱
史大妈称
自身骑电动车历经街口时,发觉大马路正中间有一个纸箱危害交通出行,就拾捡起來提前准备交给公安局。
殊不知失主马某以便要回纸箱
在追逐史大妈的中途
遭受车祸事故,悲剧身亡
而史大妈那时候并不了解发生了不幸
她表明是起诉后才知道
失主马某出了车祸事故
失主闺女觉得史大妈贪便宜
针对失主马某的交通出行出现意外
失主闺女马女士觉得
更是史大妈占便宜私拿了纸箱
才造成 爸爸出车祸死亡
但大妈还自始至终不愿承认错误
马女士说
爸爸马某的车那时候坏掉停在马路边,将小箱子放到旁边以表警告,接着爸爸返回汽车驾驶室去通电话,见到小箱子被史大妈取走后连忙去追,而且一直高喊“就是我的”,大妈還是拿着纸箱一直向前走……
因为爸爸急切追逐,没都还没带安全帽,沒有在意道路交通安全,造成 出现意外产生。
彼此各执一词,闹到了法院
法院一审判决!
2018一月
法院一审驳回申诉马女士的需求
裁定史大妈捡纸箱
和失主车祸事故沒有逻辑关系
不用赔付
依据宜兴市老百姓法院一审判决
史大妈的拾捡个人行为和马某的车祸事故不幸身亡法律法规上不组成逻辑关系,马某身亡的根本原因是其无法慎重安全驾驶、未配戴安全帽,才造成 车祸事故的产生。
但在2018五月
失主闺女马女士不服气一审判决結果
上告至常熟市中级法院
二审又改判了
二审改判史大妈的拾捡个人行为
与失主身亡存有因果关系
史大妈需赔付32余万元
法院觉得
马某将化肥箱置放于地面,并并不是史大妈没经核查就带去该货品的书面通知。
对于此事,史大妈称自身又急又气
标准不太好压根乏力赔付
薪水、房地产全被冻洁
因此又上告至江苏最高人民检察院
此前,江苏最高人民检察院
保持二审裁定結果
马女士表明
能否赔付跟该不该赔付彻底是两回事,另一方到现在也不认可不对,迄今也没有说一声抱歉。
到底是大妈干了好事儿不用赔付?
還是贪便宜应当压力一定的义务?
网民们各不相同
绝大多数网民说
史大妈“捡”纸箱
和马某出车祸死亡中间
的确存有一定关联,理当赔付
還是一审理得精确
针对那样的裁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