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在审核之初已确立了其作用及特性,公益性广告牌禁止商业化的。前不久,浦口城管就依法查处了一起公益性广告“瞒天过海”商业服务广告个人行为。
当天,浦口城管广告大队稽查工作人员巡视至雨山西路,发觉路面一侧的户外广告设备发布的內容由原先的公益性广告变成了某新楼盘的宣传策划广告,因涉嫌随便变动户外广告內容。稽查工作人员当场照相调查取证后,随后前去义务企业某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调研。因该企业无法出示户外广告內容变动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手续,稽查人员对义务企业下达裁判文书,依法查处。
另外,稽查人员还向该企业责任人普及化了《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服务性广告不可私自发布商业性广告;运用服务性户外广告设备发布商业性广告拒不整顿的,自城管执法行政部门主管机构依规公示公告该违纪行为生效日一年内,不可参加当地户外广告设定权招标会、竞拍主题活动。
户外广告审核、设定、发布有严苛的步骤和规范,禁止随便变动广告內容,发布商业服务广告牟取权益的违纪行为。浦口城管将进一步增加管控幅度,进一步标准户外广告设定。